5 月 26 日,2022中國國際大數據產業博覽會(以下簡稱“2022數博會”)以線上方式在貴州省貴陽市開幕。在下午的數谷論壇——“數據流通交易與市場培育”論壇中,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清華大學互聯網產業研究院院長朱巖受邀參加并發表了題目為《數據流通交易運營機制研究》的主題演講,結合國內外數據交易政策和交易模式,從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的理論創新、機制創新、技術創新來探討數據要素市場發展支撐的創新點,以數據要素市場的實現例證來說明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理論的可行性,并針對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的優化提升提出具體建議。
以下為朱巖教授的主要發言內容:
各位領導,各位觀眾大家好,很高興參加數博會,我們都知道人類社會正在從工業時代向數字時代邁進,在這樣的時代交割當中,我們可以看到,要素在發生巨大的改變,在工業時代里面最為重要的要素到了數字時代可能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支撐數字時代最為重要的要素就是數據,數據要素是數字經濟發展的核心引擎。今天的演講內容主要就是圍繞數據要素流通交易的基本理論、基本實踐、基本機制來進行一些探討。
從課題研究的背景來看,就數據成為要素而言,中國的市場環境相比全球具有一定的領先性:
△圖1 朱巖教授做主題報告
2017 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構建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數據要素逐漸進入大眾視野;
2019 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增列數據作為生產要素參與分配;
2020 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正式發布,對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資源的價值提升做出相應指導,對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起到關鍵性作用;
2021-2022 年,中央一再發文,如《“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等文件提出要充分發揮我國海量數據和豐富應用場景的優勢,促進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賦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
所謂深度融合是指能創造價值的融合,數據要素市場的成熟是以能創造新的價值為代表的,所謂創造新的價值是指以數據要素為基礎的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的融合能夠產生新的模式。
2022 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正式發布,提出要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其中,尤為重要的是建設數據要素流通交易的全國統一標準,推進數據要素市場的健康發展,真正成為實體經濟的重要支撐。
我們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如何讓數據要素市場健康地發展,成為實體經濟真正的支撐者。但是,數據要素市場的發展仍存在一些痛點問題,如數據較散、價值化低;數據市場缺乏激勵機制,數據擁有者缺少積極性;數據資產市場尚未形成;缺乏有效解決確權、定價等問題的技術手段;數據交易市場交易模式還有待進一步探索,總體來說,就是數據要素基礎理論和發展理念不完善,亟需我們找尋到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案,確立數據交易流通機制的基礎理論和發展理念。
經過對國內外數據市場的主要政策和交易模式進行對照分析可以看出,美國的數據交易充分市場化,交易模式多樣,市場政策開放,數據市場機制的建立方式值得借鑒,但數據與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方面也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歐盟以立法先行,頒布 GDPR(《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數據治理法案》等法律法規,加強數據主權建設,這使得歐盟在促進數據要素的公平化發展方面走在前列,但在促進數據進一步流通模式方面仍在沿用工業時代知識產權保護類的做法,這種做法無法解決數據作為要素在流通過程中的很多問題;基于歐盟的體系,德國率先打造數據空間,建立空間內的可信數據流通體系,數據要素與工業實現了一定的融合,但與實體經濟的融合程度仍然不夠;日本在 2021 年成立了負責數字化的最高部門——日本數字廳,從國家層面對數據交易進行管理。由此可見,數據作為生產要素對于推動全球經濟增長具有極高的重要性,同時也能夠看出各國對基于數據要素而建立的新經濟發展模式的探索仍處于初級階段。
我國對數據交易政策的部署和交易模式的創新步伐走得相對靠前。目前我國在數據開放與共享、數據權利與保護、數據跨境流動、數據要素市場化等領域都有出臺相應政策。在數據安全保護層面,我國也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法案,這些舉措對于未來數據要素市場的成熟能夠起到重要指引作用,同時也對各區域或企業數據交易平臺的發展起到約束作用;在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層面,我國從基礎設施、生產力、生產關系等層面做出了多項制度性安排,如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上云用數賦智”行動、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等政策,這些政策催生了數據逐漸成為可交易的要素的新路徑和新模式。
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自身的不足之處,數據要素與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也仍不足,也就是創造的價值不夠;數據交易的活躍度也仍不夠,原因在于交易主體的自主性或者說激勵性不夠。為此,我們需要進一步探索出我國數據要素市場的新發展方向。
我國數據要素市場發展方向:理論創新、機制創新、技術創新
在數據要素市場新發展方向的探索過程中要注意以下三者并重:
其一,理論層面。注意對數據要素化、要素數據化相關理論體系進行總結,這和傳統的經濟學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我們要繼承傳統經濟學中可借鑒之處,也要看到中國的經濟社會已經走到了一個要去創造基于數據要素的新的理論的階段,無論是理論工作者還是企業工作者,都要勇于創造基于數據要素的理論體系,包括數據確權、流通、交易等,以實現數據價值。
其二,機制層面。建立有效的數據交易機制,以及服務于交易機制的合理的激勵機制。
其三,技術層面。主要是解決數據確權、定價、交易的問題。比如,通過分布式存儲技術有效解決數據確權問題;通過區塊鏈技術有效解決數據定價問題;通過隱私計算技術解決數據可信交易問題。
基于以上三個層面,我們再進一步探索出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的理論創新、機制創新和技術創新路徑。
在理論創新方面:
數據的要素化是一個循環發展的過程。數據到數據要素的轉化需要完成從數據資源到數據資產再到數據要素的跨越,擁有使用價值的數據成數據資源,權屬明確的數據資源能夠成為數據資產,具有生產必需性的數據資產能夠創造更大的價值,進而成為數據要素,進而完成數據要素化的一個過程。數據要素再通過市場化配置,能夠對社會分配起到公平性再分配的作用,有效的流通和有效的分配使數據資源配置更加合理,進而產生更多新的數據資源,新的數據資源再轉化成為新的數據資產,從而完成數據要素化的循環發展全過程。
△圖2 數據要素化循環發展的全過程
數據要成為要素一定是可確權、可定價、可交易的,在數據要素的循環發展過程中,實現數據的要素化可運用“1+3+3”模型,其中“1”是數據,第一個“3”是數據要素化的方法(存儲、算力、傳輸),第二個“3”是數據要素化的解決方案(算法、工具、方案),數據本身和這六類過程都可作為數據要素化的交易對象,因此,數據要素化可交易的對象至少包括 7 類。
實現要素的數據化需要將土地、資本、技術、勞動力要素與市場化配置下的數據要素相融合,促使傳統要素的經營方式發生根本性改變。例如,土地要素與數據要素的融合,能夠穿透土地交易全過程,為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相應數據支撐,為房地產企業打造“物理空間+數字空間”的新型土地要素開發模式;資本要素和數據要素的融合,能夠使數據成為資本市場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資本市場帶來新的增長點,甚至專門設立“數據板”;技術要素和數據要素的融合,能夠助推技術創新模式發生根本性轉變,涌現出更多開放創新平臺等創新聯合體出現,建立開放社區;勞動力要素和數據要素的融合,因為有了數據,每個勞動力有了新的資產,針對勞動力的使用如何最大化其價值,也就是如何發揮中國下一步最為重要的經濟動力來源——智慧人口紅利,使得每個人創造價值的能力得到極大的釋放,從而為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有了要素數據化和數據要素化的理論創新,數據確權、定價、交易的模型更加重要。國內外專家學者們已研究并實踐證實出多種確權、定價、交易的模型和方法,其中需要重點注意的是,數據確權、定價、交易的方法一定不能沿襲傳統要素的思路,傳統資產的確權、定價和交易思路都是基于確定性的物理要素,而數據作為一種不確定性的流動性的要素,其確權、定價、交易模型是有所不同的,針對不同的交易市場和類別,希望能夠有不同的確權、定價、交易模型被跑通、被實踐、被證實,能夠輔助中國實體經濟的大幅度發展。
在機制創新方面,可以從以下四個角度進行深思并加以解決。
做好數據要素市場頂層設計,明確數據交易所的屬性、法律地位和平臺職能;
建立“1+3+3”大數據資產和數字化資產的產品體系;
營造良好的產業生態,建立可交易數據的可追溯系統,建立數據價值分類體系,培養可信市場主體,并大力發展人工智能技術;
推動 FTA 形成統一的數字貿易規則,實現數據資源的屬地化,有序推動跨境數據資源互訪。
在技術創新方面,采取數據資產封裝技術,通過區塊鏈智能合約和 IPFS 分布式存儲兩種途徑實現數據資源到數據資產的跨越,更有力地保障數據的安全和有效確權。
通過數據交易所的運營實踐經驗可以看出,實現理論創新和機制創新需要技術創新的加持,通過可信計算技術讓數據擁有者們主動參與到底層數據資產的封裝過程中,讓參與者們看到并認可數據資產在流通過程中創造的價值,進而形成數據的定價機制,完成資產的封裝。數據資產在交易流通中,要配有數據資產產品目錄和目錄的相關組織管理方法,使數據資產交易及使用的過程可控,進而形成數據的交易流通機制。以數據交易所的交易機制示例來看,交易全流程分為四個層次,底層是服務層,之上是封裝面,再之上是業務層即交易池,頂層是激勵層。可見,數據要素市場的完善必須要設立合理的激勵機制,甚至在有發展必要時可單獨設立“數據板”,推動一些擁有大量數據資產的企業在“數據板”上市,通過資本市場的匯集作用,使資本數據和數據要素的充分融合為數字經濟更好賦能。
△圖3 數據交易所的交易機制示例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成立至今,擁有良好的數據交易機制創新基礎。清華大學互聯網產業研究院團隊(以下簡稱“研究院團隊”)在此良好基礎之上,為之提出了“1+1+1+2+N”中長期總體優化提升方案。其中,“1+1+1+2+N”為“一板”即國際化的數據板,“一所”即貴陽大數據交易所,“一庫”即數據金庫,“兩類資產”即數字化資產和大數據資產,“N個生態”即針對不同領域特點打造不同的數據產業生態。研究院團隊還分別圍繞底層技術、交易機制和監管體系等六個方面提出具體的優化建議,分別是優化提升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的平臺屬性、完善數據要素供給體系、完善流通交易制度規則體系、培育流通交易產業生態、探索激勵政策支撐、探索數據要素市場化監管體系。此外,貴州大數據交易所還可以選擇不同地區、不同領域的應用場景,建設基于數據封裝技術的新型數據資產交易平臺,作為貴州數據流通中心平臺的子平臺,形成“一主多子”的分布式交易平臺布局,搭建金融、健康等大數據資產交易試點子平臺和文體、文旅等數字化資產交易試點子平臺,提升大數據資產交易業務量和數據交易所交易額。
對于數據流通交易運營機制的總體思考,研究院團隊經過系統研究和多方論證,現以《數據流通交易運營機制研究報告》的形式進行總結和分享。希望該報告能夠為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的發展,為我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進步,為全球基于數據資產的財富創造方法和路徑提供更多研究價值。
謝謝大家,預祝2022數博會取得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