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 年 4 月,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全面創新改革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面創新改革的重點任務包括:
(一)構建高效運行的科研體系。鼓勵社會以捐贈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礎研究,落實科研經費“放管服”改革,賦予科研機構更大人事自主權,推動科研儀器設備向社會開放,建立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體制機制等。
(二)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改革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實行關鍵核心技術“揭榜掛帥”和“賽馬”等制度,推動技術總師負責制,組建創新聯合體并組織重大創新任務,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等。
(三)促進技術要素市場體系建設。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制定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負面清單和容錯機制,推進技術要素市場配置改革,建設專業化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隊伍,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試點,探索低碳技術交易體系和規則建設,促進創新資源跨主體跨區域合理有序流動機制等。
(四)包容審慎監管新產業新業態。探索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和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促進平臺經濟和共享經濟健康發展,鼓勵支持自主創新產品迭代應用,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和行政執法,建立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等。
2、2021 年 3 月,第四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新聞發布會
國資委支持中央企業牽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的創新聯合體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推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帶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
3、2021 年 2 月,國資委新聞發布會
國資委將把科技創新作為“頭號任務”,把中央企業堅決打造成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
在科技攻關方面,推動中央企業聯合行業上下游、產學研的力量,組建創新聯合體,爭取解決一批“卡脖子”的關鍵核心技術。
在科技人才培養方面,堅持特殊人才特殊激勵,對重點科研團隊一律實行工資總額單列,對科技人才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等中長期激勵政策,賦予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給予更大容錯空間。
在激勵機制方面,國資委堅持能給盡給、應給盡給,對于科技創新取得重大成果的企業給予更高的加分獎勵。同時還將更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用于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積極推行科研項目“揭榜掛帥”、項目經費包干制等新型管理模式,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
4、2021 年 1 月,國資委新聞發布會
國資委將把科技創新重大項目突破列入央企業績考核范圍,對央企研發投入在經營業績考核中全部視同利潤加回。在資本金投入方面,國資委表示要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大部分投入到科技創新方面,進一步加快央企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
5、2020 年 8 月,國資委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數字化轉型工作的通知》
國有企業要深化對數字化轉型艱巨性、長期性和系統性的認識,強化數據驅動、集成創新、合作共贏等數字化轉型理念,營造勇于、樂于、善于數字化轉型的氛圍。
加強對標,著力夯實數字化轉型基礎。建設基礎數字技術平臺和系統化管理體系,構建數據治理體系,提升安全防護水平。準確把握方向,加快推進產品創新數字化、生產運營智能化、用戶服務敏捷化和產業體系生態化。
積極推進技術賦能,開展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全面推動數字產業化發展,打造制造類、能源類、建筑類、服務類企業數字化轉型示范樣板。
6、2020 年 5 月,科技部等 9 部門《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
試點主要任務包括:
(一)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
(二)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
(三)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
(四)優化科技成果轉化國有資產管理方式。
(五)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全過程管理和服務。
(六)加強賦權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安全和科技倫理管理。
(七)建立盡職免責機制。
(八)充分發揮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的作用。
7、2020 年 3 月,國資委副主任翁杰明刊發署名文章《國有企業要做推動數字化智能化升級的排頭兵》
國有企業必須全面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網絡基礎設施、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強化信息安全保障、打造骨干龍頭企業、提升產業支撐能力,努力在我國經濟社會數字化智能化升級行動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著力增強新型基礎設施支撐能力。加快建設骨干產業互聯網,深入推進能源、交通、物流、制造業等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轉型。
著力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緊緊牽住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創新這個“牛鼻子”,積極構建產學研用系統創新集群,大力推動數字化智能化產品研發及產業化,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和國產化替代步伐。
著力打造高水平數字經濟產業鏈。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大力推進智能制造。培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骨干龍頭企業,推動數字產業鏈整合及自主品牌推廣應用,開展產業聯盟建設。
著力加快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步伐。積極應用“云大物移智鏈”等先進信息通信技術,全面提升數據資源應用廣度深度和共享服務水平。
8、2020 年 2 月,國資委與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中央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為根本,以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為基礎,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重點,以激發企業家和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為導向,鞏固和增強中央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能力,不斷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健全體制機制,更好發揮知識產權對中央企業創新發展的支撐作用,為建設知識產權強國作出積極貢獻。
9、2019 年 12 月,國資委印發《百戶科技型企業深化市場化改革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專項行動》
在完善公司治理體制機制方面,提出加快推動科技型企業董事會應建盡建、配齊配強;健全董事選聘、管理、考核、評價、退出等機制,提高董事會科學決策水平;全面落實科技型企業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
在健全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業全面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加快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
在強化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業工資總額可以實行單列管理,且不列入集團公司工資總額預算基數、不與集團公司經濟效益指標掛鉤;大力推行股權激勵、分紅激勵、員工持股、超額利潤分享、虛擬股權、骨干員工跟投等中長期激勵方式。
在激發科技創新動能方面,提出充分發揮科技型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建成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創新能力強的科技人才隊伍;支持和帶動其他大中小企業和各類主體實現融通創新等。
10、2018 年 10 月,財政部、科技部、國資委三部門印發《關于擴大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實施范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將國有科技型中小企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出資的各級未上市科技子企業、轉制院所企業投資的科技企業納入激勵實施范圍。對于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不再設定研發費用和研發人員指標條件。